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这一时期以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谈话为契机,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,与此相适应,加快了价格体制改革的步伐。
1992年3月,根据国家物价局、商业部《关于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的通知》,并经市政府批准,自1992年4月1日起提高粮食定购价格。即每50公斤三等小麦由26.50元调为32.60元;三等粳稻由31.20元调为36.20元;二等黄玉米由18.60元调为21.60元。其他品种和等级价格也做了相应调整。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提高粮食统销价格的决定的通知》经市政府批准,自1992年4月1日起调整粮食统销价格。按照定量人口口粮、事业用粮、财政供应粮、食品业用粮和菜农用粮等五项原按统销 ......
上一篇: (三) 治理经济环境,深化价格改革
下一篇: (五) 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效果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