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1.性别构成。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,广大农民群众的生育意识,尤其是重男轻女的思想,有了相当的改观,男女比例仍属正常。据第三次、第四次人口普查及1996年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显示:1996年农村男女性别比重分别为50.5%和49.5%。性别比例为1.020:1 (以女性为 “1”)。
2.年龄构成。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:天津市农村人口中,0~14岁少儿组比重为27.24%;15~60岁青壮年组人数比重为62.91%; 60岁以上人口的比重为9.85%。与1982年进行的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少儿组人口比重29.57%,青壮年组人口比重61.21%,60岁以上人口比重9.22%相比较,少儿组比重下降了2.33个百分点,青壮年组上升了1.7个百分点,6 ......
上一篇: (二) 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
下一篇: (一) 农村劳动力的增长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