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农业税是国家向一切从事农业生产、有农业收入的单位与个人征收的一种税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》规定,凡从事农业生产、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,都是农业税的纳税人。主要包括: 农村合作社经济组织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户、国营农场、中外合资经营农场、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单位、个体农业劳动者,以及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公民。农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农业收入。主要包括: 粮食作物收入、薯类作物收入和经济作物收入。
1949年,天津解放后,农业税是在当年10月以后一次征收全年税款。由天津市财政局协同各区人民政府推动各农业行政村征收。此后,由天津市财政局负 ......
上一篇: (五) 乡镇财政体制
下一篇: (二) 农业特产税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