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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新中国成立初期,棉花属于自由购销商品。国家需要的棉花,一部分通过国营花纱布公司委托供销社代购;另一部分通过私营商贩收购。为了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,从1951年即对花纱布的批发商和私营商贩进行了改造,实行由国合商业统一管理和经营。由于天津市棉花种植面积较少,产量只有1 000~2 000吨,故收购量较少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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