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新中国成立后,广西进行了大规模的林业基本建设。从1950—1988年,林业基本建设投资累计达21.36亿元,其中国家投资13.33亿元。在总投资中,营林基本建设投资16.7亿元,森林工业基本建设投资4.66亿元。
(1) 营林基本建设投资。1950—1988年,营林基本建设投资5.69亿元,主要用于建立和发展国营林场。1989年以来,广西为实现“八五”灭荒、“九五”绿化的宏伟目标,千方百计,广开门路,多形式、多层次、多渠道筹集造林灭荒资金,主要采取五个“一点”的办法,即自治区财政拿一点,自治区林业厅“两金”出一点,林业部投资一点,地方财政拨一点,广大群众筹一点,加上引进的外资,使造林经营大 ......
上一篇: 1.林业开发规划和总体设计
下一篇: 3.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