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不同时期,农民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的概念和包括的范围是不一样的。实行联产承包制前,家庭经营费用支出主要是指自留地、家畜、家禽、家庭副业的支出。包括育苗和种子,简单生产工具等。全面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,家庭经营费用支出范围扩大,既包括原副业支出,又包括家庭承包经营支出。1992年,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支出182.65元,比1983年增加了134.27元,增加2.7倍。其中农民人均生产经营支出165.28元,比1983年增加118.51元,增长253.39%。家庭经营费用也由单纯的第一产业支出向第二三产业扩展,见表9-2-12。
表9-2-12 甘肃省农民家庭经营费用比重
单位:%
1983年1992年家庭经营支出
农 业
牧 业
第二三产�
上一篇: 3.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
下一篇: 2.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