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种苗培育是营林工作的基础。1949年以前新疆没有一个山区苗圃,更无采种可言。1953年在一些林区组建森林经营所或经营性林场,开始建设林区苗圃,1956年后逐步推广。1961年林业部颁发了《育苗技术规程》,新疆开始按照技术规程育苗,初步实行了苗木生产规范化管理。1982年制定了 《新疆山区育苗技术暂行规程》、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区苗圃建立生产责任制的试行办法》,使新疆育苗工作更加规范化,并且在组织上有了保证。1984年制定了《新疆山区主要树种苗木产量、质量标准》,实现了苗木生产标准化。现在各山区林场都有苗圃。根据近几年的统计,全疆山区林场每年育苗80~93.3公顷,总育 ......
上一篇: (二)新中国成立后
下一篇: (二)平原植树造林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