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1990年,自治区乡镇企业工业产值、上缴税金在自治区工业总产值和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分别为7.19%和6.43%,1995年已分别上升到8.04%和12.98%。“八五”期间,全区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年均增长20.37%,比自治区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高出7.24个百分点;上缴税金年均增长46.9%,比自治区税收总额年均增长高23.3个百分点。
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。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,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工作,新疆乡镇企业必将有一个大发展、大提高,为新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......
上一篇: (三)推动农村小城镇建设
下一篇: (一)农场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