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
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浙江乡镇企业突飞猛进,成了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。在取得生产、效益快速增长的同时,各地乡镇企业每年从纯利润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支援农业。“以工补农”资金在浙江的农业资金投入中占有重要的位置。1978—1985年的8年间,乡村两级企业的利润中,用于农田基本建设、购置农业机械、建造贮运设施等支农资金达4.62亿元,相当于同期国家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投资的50%以上。“七五”时期,在乡镇企业发展过程中“以工补农”资金仍有增长。1986—1992年的7年间,“以工补农”资金规模达到5.88亿元,平均每年为0.84亿元,比前8年的年平均水平(0.58亿元)增加44. 8%。由于财政 ......
上一篇: (一) 农村集体提留
标签:
【相关文章】
版权声明: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,作为参考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,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,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!转载本站内容,请注明转载网址、作者和出处,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