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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来源于:世界营销策划网
1. 科技示范户。即以村为单位,建立科普小组,每个生产组建立2—3户农业科技示范户。科技示范户由有一定实践经验和农业基本知识,能接受先进经验,会独立操作农活的农户组成。示范户承担4项义务:①带头种好承包田,首先在自己承包田推广和应用各种生产新技术、新措施,为生产作出示范;②在植保、栽培、种籽、土壤、农田基本建设等生产环节上,根据自己的实践及时向乡、村、组提出建议,作好参谋;③协助村、组帮助技术后进的承包户种好承包田;④承担乡(镇)、村、组的农业科研项目,积极进行试验。
2. 乡(镇)科协。乡(镇)科协一般由乡(镇)长、农科站长、供销社生产辅导员、村主任、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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